法道 * 自由人

迷者自迷,悟者自悟。迷则为凡,悟则为圣。

 
 
 
 
 
 

法庭之上奇袭检察官

2009-8-20 13:59:54 阅读(9) 评论(6)

    又一个刑事辩护取得成功,回想这十天的历程,感慨万千!不仅是自己刑事辩护中的又一光辉之处,也证明了委托人力排重议对辩护律师选择的正确性,也改变了委托人家属的看法。

    法庭上作为第一辩护人的我,按照这些天来精心的准备有条不紊的在法庭调查阶段进行着提问。就如在下面旁听的第二辩护律师他所在事务所的主任后来所讲,他当时并没有看出我这个成都的律师比资阳的律师强在哪。其实如果这个时候真能看出来,那说明我的提问设计太一般了,我是不愿意过早暴露我的辩护重点给公诉人!

    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局面完全如我所料。可能是公诉人小看了律师,不知道我的经历,也可能是十天的时间他准备不充分,整个案件滑向民事纠纷,案件性质发生彻底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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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闯连云港

2009-4-27 22:37:07 阅读(5) 评论(4)

闻名不如见面,眼前连云磨灭曾经之想像。

见面不如闻名,现实连云减少已有之好感。

川人连云之境遇,连云老板之阻挠,辛酸倍感。

案虽难,但我之接案,即欲展平生所学替川人讨公道,

路虽坚,然我之前往,则欲以法律为成都律师树尊严。

 

大道无形,感谢母校西政!

回想青岛,十年未见之同窗,热情之下我酒醉,

回望徐州,十年未见之同学,盛情之中又醉然。

无形之中助办案,离道正义又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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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卷宗职务侵占355万一案之逻辑反思

2009-4-10 22:21:12 阅读(7) 评论(3)

2009年可真是马不停蹄!

看着检察机关移送的涉嫌职务侵占355万的十二本卷宗,我怅然若失!

某公司为了争夺专利的开发权,先以民事纠纷诉至中院后撤诉,一个月后又直接诉至省高院,在高院一审败诉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的同时,又以职务侵占为由举报至公安局,公安机关抓捕了在民事诉讼中胜诉的被告。看到此处,我感到阵阵凉意。国家司法机关竞被当作实现经济利益的工具,虽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也不应是这样的直接逻辑。

因此,律师存在的价值从微观逻辑出发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从宏观逻辑而言是捍卫法律的尊严,实现司法正义,这也是律师存在的真正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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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卷宗特大诈骗案开庭之前

2009-3-22 16:34:01 阅读(11) 评论(4)

      十五本卷宗的特大诈骗案,中院下周就要一审开庭了。

      过年之后我就接到了此案。在中院复印卷宗就用了350元,本可以只复印部分,但出于我的职业习惯,为了全面了解检察机关掌握的证据,也为了全面寻找辩护突破点,我毫不犹豫地全部复印。
     仔细看完了一米多高的复印卷宗后,曾在检察院工作多年的我已然深知此案侦查不够深入,证据不足,即使十五本卷宗中有七本是在检察机关指导下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证据。不知是否有其他原因使该案移送法院审判?
      如果法庭审理时没有新的证据,以现有证据显示我的当事人可能不是真正的诈骗犯,我的当事人与报案人之间只是民事的借贷关系,而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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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自我 提升社会角色转换能力

2008-10-16 19:23:18 阅读(19) 评论(9)

人们初生伊始,就在自觉不自觉地在扮演社会角色。社会通过法律法规、道德舆论、教育等赋予每个角色大致的标准和行为的规则。我们成长的过程,就是适应角色的过程。

社会中少有一个人可以完全生活在一个角色里的情形,担负着多重社会角色的我们必须找到真实的自我与多重角色的结合点,否则会在身份上产生混乱。现代社会是一个由多纬度要素构成、动态发展的复杂体系,身处其中的每个个体要实现与社会环境及个体自身内在的适应和协调, 就必须在复杂的动态发展环境中不断提高自己在各种具体社会小环境中的角色扮演能力和转换能力。

在我国目前社会转型过程中, 顺利实现人们的社会角色转换, 不仅对于个人的生存和发展, 而且对于社会改革事业的深入发展, 促进社会协调运行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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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绍 经过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和西南财经大学法学硕士锻造之后,在四川检察机关工作,实现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有效结合与升华,同时与司法界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擅长民事、刑事诉讼以及非诉讼业务,法律知识专业,实践操作娴熟,工作认真负责。始终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现实起点,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逻辑底线,以“创造性适用法律”为理论源点,先后为众多单位和个人提供法律服务,获得了当事人的称赞和好评。 办公电话:(028)87507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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